依康德,所謂美,即是離開概念而普遍地令人愉悅者。審美愉悅具有普遍性,但又不依賴任何概念。此一義確實令人費思量而難以理解把握。為什麼?因為一般而言的判斷之普遍性皆是依賴概念而來者。然康德於此處卻言不依賴於概念亦有普遍性,一般而言,此如何而可能?然康德於此處所言之無需概念而來的普遍性究何謂?就審美判斷之第一相(契機)言,審美判斷所產生的愉悅是對審美對象作靜觀默會而至者,故是不關涉及任何利害關心的。既不關涉及任何利害關心,則審美主體之任何感性之偏好以及緣概念而來的道德善之命令性則皆失去規定性意義而被化掉了。故在此種審美狀態裏審美主體無有任何羈絆而自由自在。既是完全地純粹的自由自在,那麼審美主體則沒有任何一絲一毫的自私自利參與其中,此即是說,審美主體的自由自在不是因為任何一絲一毫的自私自利而產生的,即任何一絲一毫的自私自利皆非是此種審美愉悅產生的理由或條件。既然無有任何一絲一毫的自私自利的私人因素夾雜在其間,那麼此種愉悅則具有共通性,即對任何其他人皆是有效的,此即是說,任何人依此而行皆可以產生此種愉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