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與創傷的兩個程度性的差別,試圖來檢視新儒家「圓善」的觀點是否可對Jonathan Haidt(2005)的「快樂方程式(H=S+C+V)」進行儒家思維式的解說。其最大的解套即是對德福一致的說明,也就是將面對巨大困難處理上分為兩個部份:一是若這破壞是對外在價值如權力、地位、財富、生活欲求的逆境,這樣的不順己意是可以轉換,不須再把自己當成受害者,這也是創傷治療之所以還繼續努力的原因。但若是自身存在(生為人)被否定時,創傷這類的問題就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樣自我認定的價值是不需要外再來給予,自己即能藉由自己生命的提升而自我肯定。最後提出,若是用新儒家「天刑即是福」角度來看,或許Jonathan Haidt的方程式,在圓善的轉化下則變為H=S+(C&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