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從亞理斯多德開始,偶然性(Kontingenz, contingency)的性質,以及它與必然性(Notwendigkeit, necessity)之間的邏輯──語意關係,便有不小的模糊討論空間:偶然性是否為可能性(Möglichkeit)?此偶然性(或可能性)與必然性是否對立而表現為非必然的(nichtnotwendig)?在歐陸的理性論者──例如萊布尼茲之形上學的宇宙論證(cosmological argument)當中,作為偶然性的被創造者(萬有)以及作為必然性的創造者(上帝)兩者之間,也可以見到這種對立性質。而這個概念在轉義上,也涉及了自然因果的偶然性與必然性(物理性),以及關於存有或非存有之本質的偶然性與必然性(形上學)。從可對比性來說,康德哲學提及在判斷中的偶然性(Zufälligkeit in den Urteilen)與此處有其更為直接的關連:先天或先驗綜合判斷必須具備嚴格的普遍性(strenge Allgemeinheit)與必然性,而與判斷的偶然性相對立(KrV, B4),普遍性與必然性才是有效知識的判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