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環境倫理學思潮中,包括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自然系統價值論者羅斯頓,以及大地倫理學者柯倍德(J. Baird Callicott)等人,他們都將環境倫理學的理論延伸或提升到環境哲學,進入到一種形上學的層次。如柯倍德探索大地倫理的生態學內涵時,他發掘其形上學的意涵,他說:「藉由想像,當你一個有機體從核心向外移動時,在你自身和你的環境之間不可能找到清楚的劃分。……許多有機體在外(與在內)持續地滲透包圍,儘管有所選擇,但都是自身的變形。……世界確實是你的身體的延展,而且你的身體在一種特殊的空間時間尺度下也是世界的沉澱與焦點。」正如利奧波德的大地倫理中許多的觀念一樣地幽微,相當地具有詩意的表達,也充滿極為隱晦的意思。從土地做為一個共同體的概念到柯倍德主張人類對於非人類生命對象的道德義務之「共同體的道德哲學」(communitarian moral philosophy)概念,他們都在表述一種人與生態(環境)的整體性關係,一方面人之所關心的任何對象,如動物、植物、物種與生態系統,甚或人類都可以在倫理範疇內得到說明,甚至是透過我們所棲居的世界,重新對我們自身有一種嶄新的理解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