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君毅把中國哲學所討論之義理分為六種:文理、名理(玄理)、空理、性理(統攝情理)、事理和物理,指出這種排列順序揭示了「理」在中國哲學史上的變遷歷程,並以「文理」表示中國古已有之的文化哲學思想。牟宗三在評介唐君毅是上述論列的基礎上,主張從「學門」的角度重列六理:名理、物理、玄理、空理、性理、事理(亦攝情理)。他認為「事理」是中國哲學特有的、淵源甚古的觀念。唐、牟二先生論「六理」的異同,反映了二人在以哲學為核心,解讀中國文化特質時所用的方法和思想重心的差異,也表現了二者對於中國文化基本精神之共同理解。本文從唐、牟二先生論「六理」之差異較大的「文理」、「性理」和「事理」入手,分析他們不同的思考重心,展示他們在探尋中國文化特質時的同與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