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二一年三月對纏訟數年的芙更森氏(Ferguson)v.查爾斯敦市(City of Charleston)一案作出判決。本案關涉層面廣泛,包括性別、種族與刑事程序之重大爭議。最高法院的判決雖將此案限縮在討論美國憲法第四條搜索合法與否一點上,但因此案所牽動的法律問題與社會政策,在法界與學界引發熱烈的討論與省思。胎兒保護與母體自主的孰輕孰重?病患提供醫院例行尿液檢體是否等於同意搜索?醫院對於病患尿液做藥物檢測並將結果通報檢警機關,是否符合「特別需求」的例外法則?為本案的三個關鍵爭點。我國刑事訴訟法於二一年初修法後,同美國刑事訴訟程序一般,承認同意搜索為合法搜索的形態之一。雖然我國的搜索定義尚不包括尿液採集的行為,然而此案對美國法中何謂搜索,何謂同意,何謂特別需求的例外,均有所闡明。對於了解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以及美國近年來關於胎兒權(fetal right)的爭議,可謂有相當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