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對行政訴訟性質就存在主觀訴訟和客觀訴訟的爭辯。從行政糾紛的多樣性、行政訴訟發展規律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強調法院在法治建設中的作用來看,轉變法院職能,從糾紛解決者轉向權力監督者,行政訴訟客觀化是今後行政訴訟發展的主要走向。2014年修改的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8項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將行政壟斷納入受案範圍,確立了反行政壟斷訴訟類型。而反行政壟斷訴訟背後蘊含的價值追求與具體的審理規則都顯現出行政訴訟客觀性的特質。由此可得出反行政壟斷訴訟客觀化的發展現狀、瓶頸、契機,其實就是我國行政訴訟客觀化發展狀況的真實寫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