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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兒作品的使用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我國本次著作權法修改擬引入孤兒作品使用制度。孤兒作品使用制度的價值目標應與著作權法鼓勵作品創作和傳播的價值目標保持一致。通過比較分析孤兒作品使用制度,引入前後權利人和使用者的獲益狀況可知,在該制度運行良好的情況下,制度的引入可以增加權利人的收入並同時促進孤兒作品的合法傳播。這不但實現了制度對於作者創作作品予以經濟上的激勵,也激勵了傳播者合法傳播孤兒作品,進而增加了公眾接近作品的機會,增進了知識傳播。而且,在著作權侵權保護力度增強,侵權成本不斷提高的背景下,孤兒作品使用制度將引導使用者從侵權使用途徑過渡到合法使用途徑,從而滿足了著作權法價值目標的要求。但是,這個制度也有可能被使用者濫用而產生挫傷作者創作積極性的負面影響。為消除這種負面影響,必須從制度和技術兩個層面對孤兒作品使用制度進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