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大陸期刊
重要期刊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611 (14:1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構建單位累犯制度的可能性
並列篇名
The Possibility of Constructing Unit Recidivism
作者
聶立澤
、
高猛
中文摘要
根據單位組織體責任論,單位制度瑕疵彰顯單位危險人格,當單位危險人格連續引發單位犯罪時,適用單位累犯制度並不違背累犯的一般原理。單位累犯制度包含兩個層面,在形式層面是因單位危險人格對單位加重處罰;在實質側面則是因單位利益群體之行為偏差,進而對其加重處罰。不同於一般累犯,單位過失犯罪及單罰制罪名均可彰顯單位之危險人格,具備成立單位累犯的可能性;在單位初犯與再犯之間,因單位組織形式發生變動以致有單位利益成員加入時,適用單位累犯制度並不違背刑法人權保障功能。
起訖頁
124-135
關鍵詞
單位累犯
、
危險人格
、
單位組織體責任論
、
單位利益群體
刊名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期數
201611 (14:1期)
出版單位
中山大學法學院
該期刊-上一篇
犯罪中止自動性判斷理論
該期刊-下一篇
論特殊減輕處罰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