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磕派律師是“北海案”和“小河案”中因“死磕”法院後,活躍起來的一批律師。死磕派律師將法院作為對抗的對象,把法條作為較真的目標,以“苦肉計”、網路直播、舉報投訴和行為藝術為常用手段,將“個案正義”作為終極追求。雖然“死磕”有助於促使司法自律,但“死磕”的做法背離了司法制度的理性設計,極端化了法條主義,並大幅拉高了訴訟成本,事實上是在以“較真”程式的方式,追求有利的實體結果;同時,外部化了訴訟成本,造成了更大範圍的非正義。中國司法面對“死磕”,需要在反思原有的常見方案的基礎上,加入新的應對元素,並根據案件具體情形,對所有方案進行有效整合,以有效處置“死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