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族民主革命時期,人權話語曾被中國共產黨人作為動員的口號和批判的武器,但1949年以後,西方在人權話語上的政治化和作為西方政治工具的人權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人權話語在中國長期政治化。當代中國5部憲法性文獻雖然沒有使用人權一詞,但其中的諸多內容及2004年憲法修正案的出台記載了人權話語在當代中國的憲法化進程。在這一進程中,中國憲法對人權、公民基本權利的有關規定,甚至憲法的人權思維,堪稱中西方人權分歧的一個樣本,不僅保持著對西方人權觀的提防和警醒,與人權不可侵犯性、普遍性、人權主要是個人權利這些西方人權核心話語拉開了距離,並且實現了人權來源、性質、主體、範圍等人權話語在中國的憲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