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Scholler教授生於一九二九年八月一日,一九四五年因工作之意外事故不幸雙目失明,一直到一九六六年經手術才恢復右眼部分視能。就在那年,他以「Person und Öffentlichkeit(個人與公衆)」為題之法學專著,取得對一般人而言,都十分艱難的教授資格,該書之重點係探討人格權保障與新聞自由間之緊張關係。在失明那一段漫長黑暗的時光裡,他展現超乎常人的毅力與傲人的成就,並在一九五五年獲得博士學位,一九五八年通過德國司法官考試第二試,成績是優等(gut)第四名。一九六年又獲頒慕尼黑政治學院之政治碩士學位,碩士論文為「良心作為自由之形成」,成績為最優(sehr gut),內容係探討良心自由與現代憲政國家基本原則之關係與意涵。除前述教授資格之傑出論文外,他所撰的有關評釋平等權之精闢論著(Die Interpretation des Gleichheitssatzes als Willkürverbot oder als Gebot der Chancengleichheit,由Duncker und Humblot出版社,於一九六七年出版),亦是在失明期間所醞釀逐漸完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