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多言禮,而孟子多言義,禮與義側重點的轉移是孔孟哲學的主要區別。禮是人們面對外部世界進行決策時所採取的來自傳統的依據和標準,這種標準是一種他律體系;義的強化是人面對外部世界進行決策時自主精神提高的表現,「義」的執行更依賴於人的自律精神。義就是人的自覺心及其由人的自覺心主宰的對於公平正義的判斷力和需要採取的決策行動。這種對世間大道的裁斷能力是以人對道義的把握為前提的。人依據自己的裁斷能力對外部事象做出綜合的判斷就是「權」,也即中庸之道。《孟子》有許多人物品評的內容圍繞「義」的裁定問題而展開。人們體道的能力不同則對世間事象做出的裁定也不同,因而孟子對其做出的評價不同。孟子的時代,面對瞬息萬變的社會事象,陳舊的禮已經不能作為決策的合理依據,人必須通過自己的主體精神來把握世界。這是隱藏在義背後的深層內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