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711 (2017:11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醫療行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67號判決
作者
曾品傑
、
鄧羽秢
中文摘要
醫療行為具有相當專業性,醫療人員於執行醫療之際,應就醫療個案,本於診療當時水準之醫學知識,審酌病人之病情變化,為適當之醫療處置,始得謂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而無過失。且因醫病雙方在專業知識及證據掌握上並不對等,苟醫療人員之醫療處置具有可歸責之重大瑕疵,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規定,即應由醫療人員證明其醫療過失與病人之死亡間無因果關係
起訖頁
1-3
關鍵詞
醫療行為
、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
可歸責之重大事由
、
舉證責任
、
顯失公平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711 (2017:1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勞務對價性——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15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