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6月27日,新北市發生八仙塵爆,近5百人燒燙傷,1個月間,健保為此支付醫療費用4.36億元;3個月間,更達6.87億元。惟主辦單位所投保之責任保險金額共計僅5千萬元,賠償傷亡者尚有不足,遑論償付健保支付之醫療費用,故而形成重大公安事故之健保醫療費用,由全民買單之不合理現象。立法院106年11月7日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經總統106年11月29日公布施行(下稱本次修法)。其中一個重點,即第95條代位求償放寬求償對象之限制,於公共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身為保險人的衛生褔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向肇事者所投保之責任保險人求償,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得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