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same-sex marriage),簡稱「同婚」,指的是同性之 間的婚姻,同性戀婚姻 (gay marriage) 則是指同性戀之間的婚姻。 兩者並不相同,但是兩者經常混為一談,本文第一部份說明了:無論贊成或反對同性婚姻,往往探討的都是同性戀的道德是非、 或者同性戀歧視與平權,其實都與同性婚姻無必然關係。換句話 說,同婚派與反同婚的婚家派爭議雙方現在各自的主要論證其實 都是不甚相干的。不過本文也解釋了為何雙方都以不甚相干的論 證交鋒。更進一步說,同婚派與婚家派爭執的是「只有異性之間 可以結婚」,而不是「異性之間可以結婚」,也就是婚姻本身並非 爭論焦點。本文則認為同性婚姻的爭議不應是聚焦於同性戀,而 應是對於(異性)婚姻的探究,其功能目的與演變,但是不能普世化而是追尋其歷史社會的軌跡,至少首先從中國現代婚姻與台灣之演變來觀察。本文的第二部份則試論或提示作者認為討論婚姻時的兩個重要論點。首先說明同婚派與反同婚派都必需訴求婚姻的長遠傳統與「神聖性」,無法僅僅依賴現代婚姻的新趨勢潮流。其次,個人主義化是影響當代婚姻演變的重要趨勢,但是有其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