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同志婚姻釋憲案在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歷史性的言詞辯論程序,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一開場就道盡了臺灣同志對於婚姻的渴望與漫長等待:「我等這一天已經41年6個月24天。」兩個月後的5月24日歷史時刻,司法院大法官面對臺灣法律對於同志社群的性傾向歧視,做出了違反憲法平等、婚姻自由等基本權的違憲宣告,以釋字第748號解釋寫下了憲法史上及性別運動史上的里程碑。當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宣讀解釋文,青島東路上由「婚姻平權大平台」所主辦的活動現場,主持人高呼「我們可以結婚了!」頓時歡呼聲與啜泣聲並起,久久不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