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暖化,氣候變化異常,農業生產首當其衝,直接影響國家糧食安全與農民生計。在回顧過去,政府針對農業損失架構的安全網,除了在民國52年從日本引進開辦家畜保險外,對於農作物的天災損害一直都仰賴不穩定的現金救助制度或以低利貸款方式為之,這種救濟方式往往受到預算編列的限制而顯不足,因而有加速開辦農作物保險之芻議。本文擬就開辦農作物保險,究竟要採行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或完全以商業保險模式經營?筆者就以現行我國政策性保險經營及美日兩國辦理農作物保險經營模式的特色加以分析,讓主管機關將來在決策時有個依據可參。本文最後建議比照我國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現行的經營模式,採公辦民營方式辦理,藉由產險公司現有的核保與理賠人力資源,既可快速開辦,又可節省政府大量的行政人力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