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位作者在討論人權教育與通識教育的關係時,都提到了人權教育的意義與內涵。在這裡,我們藉用聯合國的說明,為人權教育的意義與目的再作一個簡要的檢視。在「世界人權教育方案」(World Programme for Human Rights Education)當中,聯合國指出:「我們可以將人權教育界定為一種教育、培訓與資訊的傳達,其目的在於建立普世的人權文化。完整的人權教育不僅提供有關人權及其保障機制的相關知識,也須傳授在日常生活中推動、捍衛、與適用人權所需的技能。」1該方案還進一步指出:「在長期上避免人權侵害與暴力衝突,推動平等與永續發展,以及在民主體制內強化決策過程中的參與等方面,人權教育將作出貢獻。」2由此看來,人權教育的目標不僅指向個人的價值與觀念,也帶有濃厚的社會改革企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