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因大學兼任助理納入《勞基法》及社會保險(勞保、勞退、健保)的問題,引發各方的論辯與行動。許多同學曾到勞動部檢舉校方未遵守勞動法令;教育部與勞動部也為此開了許多會,兩部還各自公告了處理原則(「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與「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而勞動部為了幫校方減少適應法律的困難,也罕見的透過解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降低校方需雇用的身心障礙者人數;直到最近(9月底),全國160多所大專校院的校長們,甚至還發動連署上書行政院,要求將兼任助理排除在《勞基法》之外;當然這也導致了許多學生、教師與社運團體的強力反彈,揚言進行更多的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