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中國發展證券市場與西方發展證券市場的原始動機,存在著一個根本性的差異:西方國家將證券市場業作為籌措資金的平台,而中國將其視為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改革的政策目標,致使中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向來都青睞於以國有企業改制為主。另一方面,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而人為地限制國有股份之流通,形成了股權分置的特殊狀態,並在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占絕對的大宗。股權分置,不但造就鮮明的控制股東現象,也固化了政府部門對於上市公司的長期行政干預。控制股東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少數股東之權益,扭曲公司治理的有效運作。歷經二十年來的證券市場發展經驗,以及二五年公司法與證券法的修正補强下,在放寬政府管制的基礎上建立市場秩序,抑制控制股東掠奪,是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朝向健全發展的道路。消解股權分置狀態,逐步對外開放,吸納借鑑有效的公司治理規範並作因地制宜的設計,加强司法機關的衡平角色都是不可或缺的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