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1日,全國教師工 會總聯合會就「代理教師年薪僅僅十 個月」議題召開記者會,控訴非專任 代理教師長期遭受不平對待。該會指 出代理老師一如專任教師,其人事費 編列允是完整一年,然長年以來教學 現場代理教師所支領的薪資卻僅有10 個月,七月、八月全無收入,得以糊 口。數日後,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 邀請教育部進行業務報告,席間部分 立法委員更指出「一國兩制」的代理 教師待遇支給概況:以教育部經費聘 得之代理教師,可領12個月薪資;以 地方政府經費聘得之代理教師,僅能 領10個月(洪欣慈,2016)。另外, 國立高中、職的代理教師,幾乎以一 年12個月聘約進用,至於縣立和市立 學校的代理教師卻是以10個月為聘 期,彷是另一個「一國兩制」(馮靖惠, 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