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996年為改善弱勢學生教育 環境實施「教育優先區計畫」,將偏遠地區和有升學率低、中輟率高及設備嚴重 不足問題的學校列為優先補助之對象。2003年辦理「關懷弱勢弭平落差課業輔導」,2004年訂定「教育部縮短城鄉學習 落差補助要點」,積極對學習弱勢的學 生、家庭與學校提供支援。為落實教育 機會均等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行政院2005年訂定「攜手計畫」,教育部於95 學年度整合性質類似計畫為「攜手計畫一課後扶助方案」,配合「教育優先區 計畫一學習輔導」,在實現教育資源分配正義的前提之下,落實以照顧弱勢學童 或文化刺激不利地區為補救教學最重要的目標;積極運用現職教師、退休教師、經濟弱勢大專學生、大專志工等教學人力,利用課餘時間提供弱勢且學習成就 低弱國中小學生以小班且個別化之免費 補救教學,加強扶助及弭平其學習落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