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現今高等教育有很嚴重的「反重分配」現象,也就是高社經地位子女以較低學費就讀較多資源挹助的公立大學,而弱勢家庭子女則多就讀學費昂貴的私立大學。政府雖然採取學費凍漲、學雜費補助、助學貸款等政策來減輕弱勢家庭的負擔,卻沒有解決弱勢家庭子女較少機會進入前端學校,或者念私立大學低補貼高學費的結構問題。透過考試決定誰得以享有較多的高等教育資源,表面上是公平的,卻忽略家境優渥子女擁有較多的資源而能在考試升學路上有較好表現的結構問題,這是假公平。對弱勢學生來說,儘管九〇年代教育改革後,廣設大學提高錄取率,但臺清交等名校大門依舊狹窄。政府對於高等教育應採取適宜的「學費與助學貸款制度」,以促進教育公平之基本目標,鼓勵更多弱勢學生進入(公立)大學。臺灣目前採取「政府管控導向」 的學費政策,目的是基於教育是人民 的權利,不應因某些不利因素(特別 是經濟因素)影響到人民受教權;其 次是1988 年以前,臺灣高等教育人口 (18-22 歲)淨在學率尚未突破15%, 政府視高等教育為菁英教育與準公共 財,應以公共支出為主。但隨著臺灣 高等教育的擴充,高等教育人口淨在 學率於1988 年達到15.95%,進入「大眾化」階段;2004 年擴充至53.20%, 邁向「普及化」階段。蓋浙生、鈕方 頤(2012)認為「政府管控導向」的 學費政策顯現問題有三:(ㄧ)增加政 府財政的負擔,若財力不逮,會影響 大學的品質;(二)大學財務自主性不 足,影響辦學績效;(三)政府僅能對 公立大學提供適度補助,但私立大學 卻仍以學費為主要財源,管制學費造 成公私立大學辦學品質有很大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