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日前以「誰的衛生署?」為文,呼籲衛生署要善盡守護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的責任。今日賴佑哲先生以「不是誰的衛生署」提出不同看法。事實上,賴先生的所謂不同意見,我們認為只見其一,未見其二,特予說明。首先,「醫療是非常專業分工的工作」,這一點毫無疑問。也因此作者認為衛生署應「授權自治」,不要「行政干預醫療」。但作者可能忘了授權自治的前提是醫界能展現專業行為、恪守專業倫理、秉持自律的精神。這幾年來反而是民間大聲疾呼「拿出品質、展現倫理」,這難道是危言聳聽?還是表示台灣的專業自律,早已千瘡百孔、專業倫理亦在快速淪喪中?這麼多年來,大家看到醫療專業發揮自律精神了嗎?還是醫院管理的自律概念跟民間的期待,南轅北轍,以至於作者仍堅定的認為現階段台灣的醫界可以自律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