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內醫事專業團體和醫療改革基金會共同舉行記者會,對於衛生署幾近棄守「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之天職,放任醫院協會和各醫事專業團體共同協商訂定醫事人力標準的決定,提出沉重的呼籲。醫療服務是人力密集的行業,人力不足必然提高了既有人力在執行業務時的疏失率,從而傷害了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過去衛生署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或「醫院評鑑標準」,是以「病床數」作為計算其他醫事人力的依據,這顯然有昧於醫院實際運作實況,台灣許多大醫院是在「門診、急診、衝衝衝!」,這部份的龐大人力需求在現行人力標準中根本沒反應出來。遺憾的是應該要守護病人安全及醫療品質的衛生署,卻放手要醫院經營者與其所雇用的各醫事團體來協商,這形同讓老闆同伙計共同來談合理的工作條件一般,究竟是衛生署裝糊塗,還是真的不清楚「勞資關係」的A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