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大學法第5條第2項規定,教育部於2005年與全國大專校院共同籌組成立本會,專責辦理大學評鑑工作,並接受委託定期辦理大學校院評鑑計畫,對外公告評鑑結果。本會於2006年至2010年辦理第一週期系所評鑑、2011年辦理校務評鑑、2012年起至2017年辦理第二週期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亦積極規劃評鑑人力培訓事宜、宣導評鑑資訊予大學校院,期提升我國高等教育評鑑水準,建立正確的評鑑觀念與共識。此外,本會探究國內外評鑑相關議題,並進行分析,建構適切的評鑑指標與評鑑機制,作為高等教育政策之參據。為了解國際趨勢,本會積極參與國際高等教育品質保證組織及相關國際合作,促進我國高等教育評鑑機構發展以及與國際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