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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一直是醫界最關切的問題,對於如何能以訴訟外的方式,消弭糾紛,也是醫界與法界共同努力的目標。不過這份醫療糾紛處裡條例草案卻命運坎坷,從一九九八年完成起草後,迄今沒有被立法院通過。不過此一草案對於醫療糾紛訟源的紓解,比起民事訴訟法的強制調解規定,詳盡了許多,在制度上也有許多可採之處。因此仍有提出檢討之必要。但是主管機關於其間又提出了修正的版本,做了一些並不妥切的變革,也順帶加以討論。本文一方面也將北德的調解制度納入作比較法的分析。本文希望能引起讀者的關注與討論,進一步完善此一草案的內容,以期能減少醫療糾紛,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讓社會回歸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