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紐約又下了一場大雪。據說,這是紐約今冬的第三場大雪。紐約市府教育局當日淩晨發佈通告,全市小學停課一天。得便,我便帶著孩子到附近的公園去滑雪。這時,接到華中大校黨委組織部一位副部長的電話,通報了學校黨委的決定:同意我辭去法學院院長職務。就我個人的感受來說,我覺得這下算是徹底地“解放”了。去年(2010年)10月初,學校啟動法學院換屆工作。在那次有全院教職工參加的教職工會議上,我就宣讀了我的書面辭職報告,讓大家不要再選我當這個院長了。我說,自2006年9月底任職四年以來,“本人勉力而行,惟仰賴校領導、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全院教職員工支持,學院方有所增益。學院發展至今,本人已再難有所作為,且行政事務嚴重妨礙個人學術成長。職是之故,專奉辭呈,辭去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職務,請校黨委另擇賢良”。同時,也將辭呈遞交給了校黨委組織部。其實此前,我也跟組織部門和有關領導談過多次,只不過沒有對學院教職工談起。宣讀辭呈之後,在學院工作的很多場合,我就說過:學院具體事務,找分管的副院長或者院長助理,我是“甩手不掌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