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民法研究應以解決實際問題為目的,採用功能主義的研究方法,對各國法制的關聯項進行比較,尋求較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就研究立場而言,在宏觀比較過於繁榮的中國當下,比較法的研究應更多地強調微觀方面,即法教義學比較。功能主義與法教義學的結合讓比較民法的研究超越了“概念法學”的局限,以司法機關的裁判或判例為研究對象,關注社會中的“活法”,從而獲得更真實可信的結論。當下中國,民法學人的使命應當是將“法教義學、比較法、案例研究”結合起來,通過判例研究展開學界與司法實務界的良性互動,促進法律的合理化發展;用點點滴滴法教義學知識的累積構建當代中國的法學和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