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003 年9 月「全國教育發展會議」針對教育改革政策的全面檢討後,教育部依據會議結論,決定仍將持續推動九年一貫課程,並以「檢討改進、必要調適」來進行修正(教育部國教司,2003)。此一大方向確定之後,另一項迫在眉睫的問題就是高中階段課程必須修訂以配合學習銜接。由於國民中學九十一學年度首先實施九年一貫的國一學生將於九十四學年升至高中一年級,教育部原本即計畫於九十二年完成「高中課程綱要」的修訂,並於九十四學年起逐年實施;然而,因爭議不斷,教育部於2003 年12 月2 日決定(黃以敬,2003):高中新課程確定將延後一年,改於九十五學年起逐年實施。新課程綱要草案的爭議主要來自高一、高二不分化延到高三分流的原則、學生數理程度可能下降的問題及歷史科中國史的爭議等。教育部原本期望爭議性較小的國英數等科目綱要能於2003年12 月底公布,物理科及歷史科則希望能趕在2004年1月定案、3月底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