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種法律關係或單純無因性之債務約束等由,替代原有之法律關係而成立之創設性和解,即不得再依原來之法律關係為主張 占有侵奪之意義 民法第188條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即令其係為自己利益所為之違法行為,亦應包括在內 若共有人對共有物在感情上或生活上有密不可分之依存關係而法院未予斟酌考量即為變價分割,則其所定之分割方法,是否適當,即值推求 判斷某項給付是否具「勞務對價性」及「給與經常性」 侵權行為之構成 經由法院選派之清算人其就任承諾之義務 債之更改情形 隱名合夥契約,得由當事人約定隱名合夥人僅分受出名營業人之營業所生利益,而不分擔其所生損失 本票之轉讓 民法第425條之1乃對於房屋所有權與基地利用權一體化之體現。而除房屋外之土地上定著物有相當經濟價值者,使用所坐落土地關係之性質與房屋相同,應予同等保護或處理,始得類推適用此項規定 本票發票人就本票上應記載事項之填寫 董事會之召集雖違反公司法而不違反法令而認其決議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