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適格性是近幾年來美國專利中最熱門的議題。以Blisiki案為開頭至去年美國最高法院 Alice Corp. v. CLS Bank International案(以下稱Alice案)的決定,專利適格性已經從商業方法專利一路燒向生技領域專利。基於美國最高法院於專利適格性的標準,專利申請實務即將展現全面性的新面貌。本文認為專利 的排他權仍然是企業競爭中很重要的策略手段。因此,如何因應現行專利適格性的標準,妥適地調整專利說明書撰寫的方式,而回應企業藉由專利手段穩固商業優勢的需求,是相當值得沈思的課題。本文將討論Alice案之後幾個關於專利適格性的判決,並從中整理因應現行專利適格性標準之美國軟體專利的撰寫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