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念是社會救助立法的指導思想和靈魂。我國社會救助立法理念包括國家與社會責任並重、城市與農村一體化、輸血與造血方式同步、常規與應急措施結合、社會救濟與保險功能協調、實體法與程序法融合等內涵。轉型期特定的社會經濟背景和社會救助生態狀況決定著我國社會救助立法理念的向度:在救助責任上應彰顯國家責任、在救助對象上應注重農民、在救助方式上應倡導造血手段、在救助內容上應突出常規措施、在救助功能上應推崇社會救助底線,以及在救助價值目標追求上應強調程序正義。在我國《社會救助法(徵求意見稿)》修正與社會救助法律制度構建過程中應當信守上述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