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的應然價值主要體現為解釋法律、發展法律、整合法律以及為立法做準備等四個方面,中國經濟法學的應然價值也可以從這四個方面展開。中國經濟法學較好地釋放了自身的應然價值,無論是在解釋法律、發展法律、整合法律還是為立法做準備等方面,學者們在30年的時間裡提交了一份可觀的成績單。然而,國內學術界尤其是法學界對中國經濟法學的價值存在某種程度的質疑,其中的肇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質疑者的偏見和傲慢影響了其評價的公正性,二是對整體的法學的科學性的質疑影響了經濟法學的價值評判;三是中國機技法學在實然價值與英然價值之間還存在一定的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