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一條貫穿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全篇的紅線。新中國成立六十多年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經歷了一個不平凡的歷史行程。隨著1949年中國人民大革命的勝利,開啟了旨在創設新型國家與法律制度的當代中國第一次法律革命,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之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礎。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誌,當代中國法治發展進入第二次法律革命的新時代,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經過30多年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與法治變革,其間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2011年初宣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等標誌意義的重大法治事件,充分展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蓬勃生機和活力。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為標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來把握,精心謀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方案,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成為當代中國法治發展進入新的歷史階段的顯著特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