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雜誌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論票據行為之代理及代行
作者 梁宇賢
中文摘要
票據行為之代理者,係代理人基於本人之授權,載明為本人代理之旨,而簽名於票據之情形而言,此為顯名代理,應由本人負票據責任,亦即通稱票據行為之有權代理。此觀之於我國票據法第九條規定:「代理人未載明為本人代理之旨而簽名於票據者,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的反面解釋,即可得知。
起訖頁 236-248
關鍵詞 票據行為代理代行代理人表示代理之旨簽名蓋章意定代理法定代理利害關係對立無權代理越權代理表見代理票據法第123條民法第103條民法第1215條票據法第10條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0807 (158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仲裁﹔程序選擇權與訴訟權之保障-以政府採購法第八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為例探討法定仲裁之相關問題
該期刊-下一篇 參與論(一)-犯罪參與的基礎概念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