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帶得走的能力」是近年來全世界教育發展的趨勢,歷史學科可以培養學生那些帶得走的能力?成為英、美等國歷史教學發展的重心,台灣國中與高中的教學課綱也呈現出這樣的歷史教學趨勢,而「史料證據」的歷史教學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變得愈來愈重要。何謂「史料證據」的歷史教學?在台灣一般的歷史課堂現場,以及考場上普遍使用的「史料題」,都將史料作為既定歷史知識的佐證,這種長期以來錯誤的學習方式,使得一般師生將「史料證據」的歷史思維,當作為固定歷史資訊的思考模式,這種違背歷史學科能力的做法,有進一步釐清其概念的必要。在培養「以史料為證據」的教學裡面,學生必須從自己處理史料以及建立論述的過程中,學習到歷史學家看待史料的方式及其思維運作的過程。對於「史料」的解讀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因此在進行史料教學的同時,理解學生的歷史思考有其必要,根據近年來英國與台灣歷史學者對於學童思考的探究,建立的學童對於「史料」認知的進程,本研究即在這個基礎下進行實證研究。本研究以「一段歷史、兩段不同立場史料」的問卷,對台灣國中七年級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發現約占全體學生的67%能夠明確描述文本的差異,無法分辨文本差異的學生約占全部的13%,至於學生史料認知的研究結果,卻不如史料閱讀的研究結果樂觀。比例高達70%的學生都認為歷史只有一個真相,相信「歷史是固定事實」,而學生具有「歷史是一種文本」的認知比例只占8%,這樣的研究結果,與其他學生歷史認知的相關研究若合符節。顯現出在台灣的歷史課堂,發展培養「史料證據」能力的歷史教學有其急切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