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教授多年來致力於建立一套適用於中國人之道德認知發展理論,成就斐然。本文顯然是多項實徵研究的總結,各個階段以感性的「利他行為與人際關係」及知性的「公義--化解人際糾紛的原則」為軸,來解釋其中對是非善惡之認定內容及推理論述。馬教授似乎並非只是要驗證Kohlberg的理論是否存在於中國人(實際上此處所指為香港社會的華人)當中而已,而是欲更進一步地提出一套立足於中華文化的理論。倘若單就此文而言,我們所見基本上仍不脫Kohlberg之窠臼。主要的「中國」部份僅來自對各家思想史零星散落的引用,以及欠缺系統性地在香港中、小學及大學生之跨齡(cross-sectional)訪談資料中尋求佐證。所謂的「中國人的道德發展理論」似未能密切地與中國之文化脈絡、歷史淵源、社會變遷相結合。當然,在未及拜讀馬教授多年來的系列研究便作此語,有欠公平。由於國內有許多專研Kohlberg理論之學者(請參見雷霆、葉紹國等人之大作),他們遠比本人更具資格針對馬教授的研究作深入地探討及評論,因此本文不算評論、更遑敢將馬教授當作靶子,充其量也僅算是在魯班門前作些許省思而已。我的省思主要朝向兩個方向:將道德發展視為絕對性階段論之可行性,以及如何能真正將個人發展與其身處之文化脈動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