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正統、主流的哲學中,往往不認為道德來自情感,甚至力主排除情感因素,因為認為那是人受環境事物牽引而生的盲動不定與主觀私慾的混合,而道德乃是經由修練而成的義務,是屬於意志的自律,由理性下達命令(王志銘,1994),故不受個人好惡喜怒所牽動,因此「感性」的主題,在道德論述中沒有正面的地位,這樣的觀點在西方嚴密的、抽象的思辯體系中討論固然得以成立,然而環顧這個有情世界,一個道德上的判斷或行動是否能擺脫情境與人的考慮,能否將情感因素隔離在理智之外,卻是相當值得懷疑的。因為我們生而有情,能感知,有情緒,我們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必然含有我們的感受,而我們對整個世界的看法卻是產生道德判斷與行動的基礎,如果我們對別人的痛苦缺乏感知的能力,缺乏與人溝通、分享的願望,那麼激發個人從事道德行為的動力便顯得不足。因此將感性的課題納入道德發展理論的建構中,筆者十分贊同。在這篇論文中馬教授企圖建構一套適用於中國人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他表示此論說一方面立基於Kohlberg的道德判斷發展理論,結合中國哲學思想,將情感因素納入,而形成中西合壁的效果,筆者對馬教授的用心與意圖固然十分欽佩,然而這樣的研究取徑以及文內的陳述,卻橫亙了許多問題,值得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