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行政院院會九月十一日核定民國七十七年度到八十年度的「加強文化建設方案」,將建立文化資訊系統,開展國際文化交流。內容包括:一、倡導樸實社會風氣,培養國民健全生活態度。二、提昇國民文化素養,增進國民生活品質。三、普及文化育樂活動,培養文化文藝人才。四、加強維護文化資產,提倡民俗與傳統藝術。五、發揮文藝力量,推動中華文化復興。計畫項目及內容有:1.充實文化機構內涵及維護文化資產:內容包括:建立縣市文化中心特色並充實其內容;加強維護文化資產;加強華僑文化活動之輔導;扶植全國性演藝團隊及文化機構專業人才的培訓。2.提昇藝術欣賞及創作水準:內容包括:民族音樂的提倡;美術水準的提昇;文藝中心及專業圖書館的籌設;推動小型舞台藝術及舞蹈水準的提昇等。3.改善社會風氣:內容包括:提倡現代化國民生活;促進觀光旅遊事業,加強國民休閒活動;公共電視的發展與新傳播媒體的輔導;倫理建設與公民教育的加強及民俗技藝活動的推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