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目前受理審定之職校教科書,包括依據《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2005 年2 月訂定發布)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2008 年3 月修正發布)所編輯之書稿,審定概況分別說明如下:一、依據《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審定之教科書:截至2011 年3 月31 日止,共受理1,064 冊之審定申請,其中1,025冊業已審查通過,仍在審查中者2 冊,其餘37 冊為重編或中止審查。二、依據《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審定之教科書:本類教科書自99 學年度起由高一逐年實施,科目包含:(一)部定一般科目: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生活、健康與體育7 領域及全民國防教育等共37 科目,惟其中全民國防教育及健康與護理(健康與體育領域)2 科目,業經教育部公告直接適用普通高級中學教科用書。(二)部定專業科目:機械、動力機械、電機與電子、土木與建築、化工、農業、食品、水產、海事、商業與管理、設計、外語、家政、餐旅、藝術等15 群共98 科目。至2011 年3 月31 日止,共受理850 冊(含7 領域、12 群,計100種科目)職校教科書之審定申請,其中693 冊業已審查通過,仍在審查中者140 冊,其餘17 冊為重編或中止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