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灣與中國之間往來日益頻繁,在台灣犯罪後逃往中國,或者在中國犯罪而逃至台灣,逐漸成為犯罪人藏匿自己行蹤的選項,實務上自然出現愈來愈多的人犯追索需求,其中尤其以逃亡至中國的犯罪嫌疑人或受判決人最為迫切,因為這些逃亡的犯嫌或被告,往往是社會眼光所在,如果每次涉案或起訴後,都成功地逃亡,司法系統當然會面臨非常大的壓力,試想在台灣犯罪者,通常在檢察官起訴後、被羈押之前逃往中國,由於台灣現行司法權不及於中國,又與中國也有一定程度的國際政治緊張關係,若對逃往中國的犯罪者束手無策,勢將使得我國犯罪者有明顯的脫罪管道,對於打擊犯罪與預防犯罪而言,實為極不利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