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反言原則係防止專利權人藉「均等論」重為主張專利申請至專利權維護過程任何階段或任何文件中已被限定或已被排除之事項。申請專利範圍曾有補充、修正或更正,應探討其是否與可專利性有關,並依其修正時之說明理由來具體判斷是否適用禁反言;若理由不明確,得推定其與可專利性有關,適用禁反言。換言之,所謂「專利申請過程中的禁反言原則」即是指應該如何應用禁反言原則來限制均等論對於專利權的均等擴大適用;也就是說,在使用均等論的時候,其擴張範圍不可以包含專利權人在申請和維護過程中已經被限制或排除的事項,此稱為禁反言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