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事實中,行為有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之分,這是針對不同類型的法律規範的要件所為的區分。從法律效果對法律要件的約束來看,違法行為是為損害賠償等責任關聯的法律要件,合法為則無這種形態的法律效果。從法律要件的構成來看,違法行為是包含違法性要素的法律要件,合法行為沒有這種構成要素。這種區分概涵括了法律規範的完整結構,又體現了法律規範的評價機制,是實現法律事實體系化的必要基礎,不能被行為的其他分類所替代。而且,明晰了這種區分,還能澄清合法行為、違法行為在其他語境下的含義,有助於相關法律規範的準確理解和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