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著馮內果文集「沒有國家的人」裡的這一段文字,我不由自主的想到社會工作善的本質和社會工作專精化製造社會工作界分化的惡。由國家和少數學界高人主導的台灣社工師國家考試與證照制度,先是憑藉社工師法的國家力量將社會工作實務界分割成考取證照的和沒有考取的,還切割成有資格參加考試和沒有資格參加考試的。當然學界也分成有機會典試出題閱卷的和沒機會或沒關係參與考試相關事務的。2006年內政部以委託研究案的方式找了一些在學校教書同時也在社工專協裡的學界人士研擬社工師法修法。當時分別在北中南等地區舉辦公聽會,但實則更像政令宣導會議。當時我參加了在家扶中心總會舉辦的台中場。會中研究小組拋出主張增加社會工作師的層級,進一步區分出專精社工師和一般社工師,並賦予專精社工師更多排他專屬的工作項目。明明是依附於國家權力製造位階差異的作為,主事者之一卻宣稱這是專業內部的討論,他們很受政府單位尊重,並且這只是一個研究案未必會成為政策。希望安撫當場眾多的反對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