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大專校院行政作業負擔,教育部於98年開始檢討綜整各項行政監督需求及專案性之實地訪視項目,從原有42項統合整併簡化至14項,並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於今(103)年度規劃大專校院統合視導工作計畫,預定自104年起進行四年一週期之實地訪視。為確保各大專校院訪視評鑑項目標準、程序及結果運用之公平性及一致性,同時顧及原辦理週期,統合視導之實施期程將採分週期整合方式辦理,滾動修正、務實推動。\r大專校院統合視導的對象係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104年規劃的視導項目共計12項,多為各校常年辦理之延續性項目,各校須依據表一所列項目之視導對象規劃接受視導,因此項目數不盡相同,評鑑中心已於今年8月發函各校確認須受視導的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