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國為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而制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嗣後為推動BOT政策落實到各項公共建設,而研擬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草案,期能以此基本法取代並解決獎參條例之爭議。惟獎參條例中之若干問題,似乎並未因促參法草案之擬定而獲得解決與釐清,有鑑於此,本文擬對促參法草案提出幾點修正建議。文中,分就投資契約之應行記載事項、投資契約終止時資產所有權移轉與歸屬、政府準備性融資提供之機制、以建設公債因應政府或有負債之可行性、民間機構發行公司債之程序與發行新股之限制、重要條件之揭露與公告、議約結果透明化之規定、政府強制接管之法源依據與接收資產之補償規定等十項議題,介紹促參法草案之規定,並分析其良窳而提出修正建議,期能加強落實BOT之基本法制。(本文撰寫於舊法時期,尚未更新內容,敬請注意修正後之新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