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公平交易法對多層次傳銷有所規範,其中另外衍生「雙向制直銷」之經營方式,但公平會認為「雙向制直銷」之獲利方式來自於人頭,而非商品本身,抽取的是加入會員之佣金,不符合公平法之規定,因此對多家業者給予處分。多層次傳銷業者一直是各國列管的重點,並多有以立法的方式加以管理,但其經營手法推陳出新,遊走法律邊緣,公平會認定不易,需就其特色加以分析方能判斷,並且在認定的標準上仍有主管機關與業者間尚許多爭議存在,本文分析雙向制直銷之相關問題爭議並呼籲,消費者在加入直銷前更應了解相關規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