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後農業稅時代之農地糾紛已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之首要問題,因此,農地糾紛解決路徑之有效建構便成為當下涉農工作的頭等大事,也是該項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然而,考察當下農地糾紛之解決現狀,雖存在和解、調解、仲裁、行政裁決和復議、訴訟、信訪以及暴力性自力救濟等多元化路徑選擇,卻產生了和解低效化、調解無力化、仲裁非終化、行政裁決和復議範圍狹隘化、訴訟高階化、信訪常態化、暴力性自力救濟頻繁化以及多元解決路徑之間有效銜接缺乏化等不足,嚴重影響農地糾紛解決的效果和以農地為基礎的整體農村秩序。究其原因,除立法技術和制度規範層面之障礙外,關鍵在於當下農村社會所依存之支配性權威在不斷削減和弱化。 |